2018航空法治论坛学术研讨会圆满结束

2019-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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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航空法学会主办的2018航空法治论坛学术研讨会于2018年12月16日在北京召开。会议主题是改革开放与航空法治建设。航空法学专家、学者、航空实务工作者近80多人,回顾了改革开放40年来,民航法治的建设发展历程,共同探讨航空法学研究与教育、航空法学科与人才培养以及航空法的未来发展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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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教授出席论坛并致辞。黄进指出,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航空业发生了巨大变化。北京航空法学会因应我国航空业发展的需要,顺势而生,乘势而上,团结各方,凝聚力量,开拓进取,为我国航空法理论的构建和发展建言献策,为中国航空法治建设做出了自己的努力和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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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 黄进 发言)

  黄进会长指出,航空业已成为全面维护国家安全的战略基石,是推动科学进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研究航空法是国家战略的需要,是国防建设的需要,是航空业自身发展的需要。2012年7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民航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战略产业”。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商用飞机设计研发中心,提出“租不如买,买不如造”,要制造自己的大飞机。2015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批示:“民航业是重要的战略产业”。这是建国以来,国务院和中央领导第一次将民航业提升到战略产业的高度。学习研究航空法、培养航空法专门人才,对航空法教学、理论研究和实务部门提出了新的要求,航空法研究不仅有时代意义,而且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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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民航局政策法规司副巡视员张清春谈到民航管理部门正在积极参与国务院国家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正在对民航领域信用管理制度做出框架性的设计。

第一步是民航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已经从今年1月1日开始试行。

第二步是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定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第三步是关于民航实现主体实施建设产业合作,目前已经提交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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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民航局政策法规司副巡视员张清春演讲)

   “安保新体系与新秩序、卫星导航与航线再造、互联网与航空业流程改革、无人机与客机无人驾驶、客运多式联运、法律的简化和标准的系统化、风险管理与危机处理的对应、服务人性化与行业人性化、航空人员从业责任与法律责任的划分、航空行为感性与理性法律分析等问题将是航空法的最新思考、新领域和新挑战。”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瀚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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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瀚、陕西省三秦学者特聘教授就航空法理论研究与人才培养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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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党委书记 沙洪江 介绍航空人才培养、培训情况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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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华航空公司贾也真总裁宣布获奖名单,介绍获奖嘉宾,宣读颁奖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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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俊海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顾问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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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王朝梁演讲)

  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对民航网络信息的非法获取和泄露和无线电通信系统干扰、飞行运行中网络信息安全隐患,然而仍然缺乏专门规定民航网络信息安全的规范性法律文件。针对该情况,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王朝梁应对我国民航网络信息安全问题从以下五各方面出发,分别是网络信息泄露问题的法律、无线电通迅系统干扰的法律、飞行运行中网络安全保护的法律、四是制定民航网络信息安全保护专门法律、五是重视芝加哥等国际公约、加强各方合作、共守网络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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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于丹发言)

  随着对民航人才需求增强,完备的民航院校法学教育体系是促进民航强国战略重要影响因素。近年来法学研究成果虽然不少,但是我国的民航法学学术研究主要仍旧集中在一些传统领域,比如航空运输法、航空安保、航空经济法律。另外国内专门培养航空法研究生的高校少。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于丹介绍到,航空法方向并且形成招生规模的航空法硕士博士点极少,航空法硕博论文全国仅涉及55所院校,比起全国有600多所法学院系,占的比例依旧很小。同时航空法专业性、技术性强、入门难、较小众化造成研究机构和研究人员少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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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航空与空间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朱子演讲)

  无人机是未来航空发展趋势之一,但是无人机的“黑飞”现象、无人机攻击和坠落、无人机与有人航空驾驶器发生碰撞和无人机隐私风险事件一直是大众关注的焦点,同时也造成了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管难度。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朱子勤建议,无人机种类繁多、用途复杂必然是多机构监管,要明确各监管机构职责。同时,对于商业运营无人机监管,适度管理,否则会影响其发展。对非商业运行(娱乐和体育活动)放松监管,只要在允许空域不危害航行安全的飞行可不需要监管。按用途监管,无人机从事通用航空运输按照公共航空运输规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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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东吴大学教授 加拿大McGill大学博士柯莉娟演讲)

  随着高高空载具航空发展,无人机提供无限通信服务而非运输服务是否航空器仍旧视为航空器而适用于现代航空法规范?另外对不同国家的卫星及航空器的通讯干扰应适用何种法律规定?来自台湾东吴大学教授、McGill大学柯莉娟向与会嘉宾介绍了高高空航空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她介绍到,ICAO在无人机规范的2018年立法重点由原有的ICAO的19个附件将全部受到影响,需要进行修订和增改。此外,2020年ICAO无人机专家组将制定执行标准、适航和使用C2链、空中交通管理、探测与避让等方面标准和指导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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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教授、航空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杨惠 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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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航空法研究所所长栾爽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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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航空集团公司战略研究部郭才森 做“ 机场和空管分享航班时刻拍卖收入机制研究”的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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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航空争议仲裁中心主任   颖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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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北京航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张起淮介绍MH370案的起诉最新进展)



  今年恰逢改革开放四十年,为总结航空法学的研究,表彰以往对航空法研究作出杰出贡献的人物,同时鼓励后学,北京航空法学会组织评选了“改革开放四十年航空法治建设杰出成就奖,获奖人分别是: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航空争议仲裁中心主任聂颖、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法律事务与对外关系局局长黄解放、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王瀚、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张起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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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一、会议花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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